吞茶嚼花

文字的囚徒。

ps:非小说~想看小说的可以略过不看~


事情是这样的,两个孩子来私信质问我抄袭的事情,并请我删文道歉。

产生纠纷的是《白骨大王》那一篇。


“手写者”称她在19年11月23号手写完成的一篇文,虽然表达方式不同,但剧情与我的一模一样。因此质问我的灵感来源于哪。

发表时间姑且不论……关键是我上哪看你手写的文???


另一边,“手写者之友”也在对我进行口诛笔伐。

无奈之下,我发了另一个平台的原文链接,那是我16年的原稿。

但是因为那个平台优先显示的是“最后编辑时间”。好巧不巧的,我19年末在其中插入了书籍链接,心怀不轨,意图卖书,最后编辑时间因此显示为“手写者”的手写时间之后。

两个小孩,更加,理直气壮,了。 

那一瞬间,我悲伤地想剁了自己那只为了卖书的功利之手。


甚至,即便我发给“手写者之友”17年的原文链接后,对面仍称,那也不是16年啊。请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来。

我和17年都被气哭了。

17年不比19年早吗?17年就不配做有力证据吗?


幸而,我是个一稿多发的牲口,对转载授权向来也不是很严格。最重要的是,在16年,那篇文确实被广为转载过。因此,在一连串的1v2的过程中,我接连拿出了真·强有力的证据。

然后我才得知,这两个是初三的学生。两个人一句道歉也没有,以明天考试为挡箭牌,双双跑去认认真真地复习去了。

真那么热爱学习就不要跑来颠倒黑白啊好不好?


真是再好脾气的人遇到这种事情也没用,想了想还是决定发一下牢骚解气。

前三张图是“手写者之友”。

最后一张图是“手写者”。

基于年纪不大,又都在同一个平台,我觉得还是打码算了。


打上了“原创”的标签,希望让更多热爱原创的人看见,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些能令原创者气到吐血的事情,也祝愿所有原创者,不会成为“被抄袭者”,也不会莫名成为“被动抄袭者”。


如果还有没看过的小伙伴,可以戳传送门观看原文:白骨大王 


最终,打扰到大家时间线了,鞠躬致歉!


评论(285)
热度(2036)
  1. 共20人收藏了此图片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吞茶嚼花 | Powered by LOFTER